■ English
■ 日本語
■ 한국어
申请代理
法律服务
专题咨询
数智服务
路浩业绩
学术研究
集团总裁
专利代理师
专利工程师
诉讼代理师
专利咨询师
商标代理人
律师
司法鉴定人
技术经纪人
IT工程师
路浩团队
创新管理师
路浩概况
服务体系
文化理念
集团资质
行业地位
办公环境
路浩概况
|
路浩团队
|
路浩业绩
|
路浩荣誉
|
品种权申请代理
●
基础知识
●
保护名录
●
服务流程
●
资料下载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品种权申请代理
>
基础知识
○
授予品种权的条件
2016-04-27
申请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应当属于国家植物品种保护名录中列举的植物的属或者种。植物品种保护名录由审批机关确定和公布。 授予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应当具备新颖性,特异性,一致性,稳定性。 ...
○
品种权的归属
2016-04-27
(1)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所完成的职务育种,植物新品种的申请权属于该单位;非职务育种,植物新品种的申请权属于完成育种的个人。申请被批准后,品种权属于申请人...
○
品种权保护的期限
2016-04-27
品种权的保护期限,自授权之日起,藤本植物、林木、果树和观赏树木为20年,其他植物为15年。...
○
植物新品种的保护范围
2016-04-27
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是由国家林业局和农业部两个部门来进行的。根据两部门在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上的分工,国家林业局负责林木、竹、木质藤本、木本观赏植物(包括木本花卉)、果树(干果部分...
○
植物新品种及植物新品种权的定义
2016-04-27
植物新品种是指经过人工培育的或者对发现的野生植物加以开发,具备新颖性、特异性、一致性、稳定性,并有适当的命名的植 物新品种。完成育种的单位和个人对其授权的品种,享有排他的独占权,这...
上一页
1
2
下一页
共2页 到第
页
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