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新品种是指经过人工培育的或者对发现的野生植物加以开发,具备新颖性、特异性、一致性、稳定性,并有适当的命名的植 物新品种。完成育种的单位和个人对其授权的品种,享有排他的独占权,这就是植物新品种权。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品种权所有人(即品种权人)许可,不得为商业目的生产或者销售该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不得为商业目的将该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重复使用于生产另一品种的繁殖材料;但是,植物新品种条例及实施细则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