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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T申请简介

按照专利合作条约(Patent Cooperation Treaty,简称PCT)规定提出的申请称为国际申请。专利合作条约签订于1970年,于1978年生效,我国于1994年1月1日加入PCT,成为PCT的正式成员国。根据PCT的规定,专利申请人只要根据该条约提交一份国际专利申请,即可同时在所有成员国中要求对其发明进行保护。中国专利局是PCT国际受理局、国际检索单位和国际初审单位。
       一个PCT专利申请要经历国际阶段和国家阶段。国际申请先要进行国际阶段程序的审查,然后进入国家阶段程序的审查。申请的提出、国际检索和国际公布在国际阶段完成,如果申请人要求,国际阶段还包括国际初步审查程序。是否授予专利权的工作在国家阶段由被指定/选定的各个国家局完成。也就是说PCT是专利“申请”体系而非专利“授权”体系,专利申请人只能通过PCT申请专利,不能直接通过PCT得到专利,要想获得某个国家的专利,专利申请人还必须履行进入该国家的手续,由该国的专利局对该专利申请进行审查,符合该国专利法规定的,授予专利权。
       PCT保护范围只有发明和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不能通过PCT途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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