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8日,北京路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钟兰安,就王老吉药业起诉王老吉药业前董事长王健仪一案接受了《北京商报》记者的采访。
继广药宣布对加多宝的广告语侵权一案一审胜诉之后,2014年8月5日,广药白云山又以多次为竞争对手加多宝代言为由起诉广药合资公司王老吉药业原董事长王健仪。2013年4-5月,王健仪为“加多宝”拍摄产品宣传广告。王健仪虽然已于2013年1月18日辞去了王老吉药业的相关职务,但是广药认为此行为仍然违反了《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损害了王老吉药业的利益。
对此,钟律师在采访时表示:公司高管,应对公司赋有勤勉、忠实的义务,尽力为公司争取最大的利益,在遇到自身利益与公司利益发生冲突时,应优先考虑公司的利益。王健仪身为王老吉药业原董事长,其行为从法律角度讲是不恰当的。但是,本案的具体结果还得看法院的最终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