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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标志保护,刻不容缓

杨丽萍(原文刊载于:《北京知识产权》2009年第7期)

地理标志,指一个国家地区或地方的地理名称,用于标识来源于此,并完全和主要因其地理环境,包括自然和人文因素产生的品质和特征。它是一种标示商品来源和质量的商业标记。
   TRIPS协议中,将地理标志知识产权保护放在特别重要的地位。实施地理标志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对提高我国农产品国际贸易竞争力具有现实和深远的意义。我国现在对地理标志保护采取两条腿走路的办法,第一种是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申报证明商标或者集体商标,第二种方式是向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申报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登记。2005年7月15日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生效《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将《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和《原产地标记管理规定》的地理标志管理工作合二为一,统一到新的地理标志部门管理。
  一、不注重地理标志保护的引起的负面影响
  从“镇江香醋”遭遇抢注、“天津甘栗”被若干家日本企业及个人以通用名称加其他文字及图形的形式注册为商标等事件中可以看出我国的土特产品不仅面临国内的竞争压力,也面临着被国外抢注和竞争的可能。如果我们还处于自发的状态,不积极采取措施,加强地理标志保护,优势将会逐渐丧失。按照国际规则,地理标志在产地国没有申请保护,则在其他国家也没有保护的义务,也就是说在其他国家任何人都可以使用。
  1、地理标志被淡化,成为同类产品的普通名称或标志,使传统久负盛名的真正地理标志产品被混同、假冒。如绍兴酒,目前其海外市场三分之二的份额被产自日本、中国台湾省等国家和地区非正宗的“绍兴酒”占有。
  2、许多地理标志被地理标志内的某个企业、甚至被原产地外的企以一般产品商标注册,从而剥夺了原产地其他生产者使用原产地名称的权利,形成了不公平的垄断,影响了该产品的产业发展。由于这些地理标志的不合理注册,在实践中引发了许多商标侵权纠纷。而我国一些企业的产品,也因不知情或缺乏法制意识而使用外国的地理标志名称,如“香槟”(法国香槟省的地域名称,作为该地区所生产的一种葡萄酒的地理标志名称或地理标志受保护),从而发生国际间的知识产权争端。
  二、保护地理标志的重要意义
  1、地理标志的注册和保护可以带来显著的经济效益。
    我国从1993年修改《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条例》后,开始将地理标志纳入到集体商标或证明商标来予以保护。16年间,我国共注册地理标志496件(截止2009年3月31日),其中包括美国、英国、法国、墨西哥、牙买加等国外注册31件。我国通过对农产品地理标志的注册和保护,不仅保证了农产品的食品安全,而且支持了我国特色农业的发展,使得地理标志成为增加农民收入有效途径。
  下表是中国各个省市地理标志注册的数量:

   下表是各个国家在中国注册的地理标志数量

 
  青岛胶州大白菜证明商标,由原先每十斤一元的价格飚升至每棵二十多元,而且还供不应求,初步尝到了品牌农业的甜头。库尔勒香梨作为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已经显示出了品牌效力,贴有证明商标的库尔勒香梨售价比不贴的香梨售价要提高20%到30%,远销到加拿大以及东南亚的许多国家;“哈密大枣”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注册成功使过去每公斤30多元的特级“哈密大枣”现在已卖到130多元;被称为“茶叶一绝”的安吉白茶是全国首个茶叶类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获准注册后,“安吉白茶”;每公斤零售价从注册前的100多余元达到现在的每公斤售价2000余元。安吉也由此被命名为“中国白茶之乡”;还有“陕西苹果”。现在陕西苹果的种植面积553.5万亩,年产苹果400万吨,苹果种植和销售成为陕西的一个支柱产业。专家估计,保护之后的“陕西苹果”品牌至少可以获得直接收入10亿元以上。从全国范围看,已注册的地理标志对促进区域经济发展起到重要作用。已经获得地理标志注册的农产品收购价格普遍上涨了15%至20%;我国第一个受到政府保护的地理标志域产品“绍兴酒”,曾经在国际市场三分之二的份额被产自日本、台湾等的假冒“绍兴酒”所挤占。得到保护后,绍兴古越龙山酒厂销往日本的绍兴酒增长14%,塔牌绍兴酒销量整体翻一番。女儿红黄酒利税增长了18.07%,东风酒厂出口日本的绍兴酒增长1倍以上。因此,国家工商总局鼓励更多符合条件的“地理标志”申请注册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
  2、可以提升地理标志所在地区农业的综合功能
  地理标志是国家自然文化遗产与历史文化遗产,通过地理标志保护制度的有效运作,将对农业综合功能的开发和拓展起到积极作用。如近年来在全球兴起的一种将农业生产、农产品贸易与旅游休闲相结合的新型农业模式——“观光农业”。波尔多是法国酿酒业中心,是闻名于世的波尔多酒的原产地,“波尔多葡萄园之旅”成为世界性旅游观光品牌,从葡萄园到酿酒作坊到藏酒窖,每年都吸引成千上万游客参观。我国现有的有些名优特农产品,不少关联民族、民俗及饮食文化,是观光农业富有内涵的素材,也是旅游业开发空间广阔的新型资源。
  3、加入世贸组织之后,参与竞争的需要
  国外实施地理标志保护已经有100多年历史,各国都把地理标志品保护视为知识产权保护的一部分予以高度重视,具有相对成熟的管理经验,我国要想在世界贸易中占据主动地位,就有必要和世界接轨。由于以前未能认识地理标志立法保护的积极意义,致使我国很多民族品牌的发展遭受到了极大的损害。如我国的绍兴酒、汾酒、龙井茶、金华火腿等,随处可见的假冒伪劣产品对这些民族精品的生产及出口产生了很大的冲击。这不但严重侵害了生产者与消费者的利益,扰乱了市场秩序,败坏了民族精品的质量信誉,而且导致由地理标志引发的“反倾销”案件、“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国际顶级域名的抢注与反抢注”案件频频发生,也使我国在对外贸易中屡屡被动地陷入由此而引发的诸多贸易争端当中。所以加强地理标志保护更有必要。
  三、加强农业质量管理,推进品牌战略
  通过保护之后的地理标志享有高位的平台,但是,这种高位和优势不是绝对的,还需要加强和提高质量标准化和推进品牌战略。
  1、加强和提高我国农产品质量标准化
  地理标志产品的保护,也体现在对地理标志产品的监控方面。我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管理部门是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在它的管理规定中,“对地理标志产品的通用技术要求和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以及各种地理标志产品的质量、特性等方面的要求制定强制性国家标准。”首先,要求产品的原材料产自特定地域,并具有与生产地域的范围及地理特征相关的标准;同时要求产品在特定地域、以特定的技术规程进行生产,包括对产品传统加工工艺、安全卫生、加工设备的要求标准;并且,产品必须达到与其生产地域特定地理特征相关的理化、感官等特色标准,以及有关产品品质与功能的质量标准。因此,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制度将是我国农产品质量标准化的有力推动。
    这里,值得特别提出和研究的是,地理标志产品传统品质、特色的保持及提高与现代技术运用的关系。传统产业运用现代技术是必然的,但必须是在保持及提高产品特定品质、特色内涵为前提下的运用。这可能与其他产业、产品的现代化改造有所不同。这里要求保持产品特色更地道、更稳定的技术,要求保证安全卫生标准更严格的工艺,以及保证质量控制检测更有效的方法。
  2、支持和促进农产品品牌战略
  地理标志不仅能够表明该产品产自特定的地域,还能够表明该产品经由特别的工艺生产,并经历特别的质量控制而具有特殊的品质及特色。地理标志保护制度是国家名、优、特产品质量与信誉的保证制度,为特定区域内某种产品被认知提供了一个信誉先导,为相关企业实施品牌战略构建了一个“高位平台”。但同时必须认识到,在这样一个平台上,“高位”的优势对某个企业及其产品不是绝对和垄断性的。企业仍然需要实施地理标志产品的品牌战略,同时需要技术与营销的支持,才能在竞争中“脱颖而出”,成为共同享有地理标志使用资格产品中的“名牌”。如同“人头马”、“马爹利”、“轩尼诗”就是干邑酒的名牌。
  总之,中国作为地大物博、名优特产极为丰富的国家,在今后的国际货物贸易中,含有地理标志名称的地理标志产品极有可能发展成为我国贸易的“热点”。因此我们要加强对地理标志的保护,避免出现专利、商业秘密、驰名商标很长时间都是受制于人的状况。同时,我们应更好地利用对地理标志的保护,在国际竞争中“扬长避短”,取得更好的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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