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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与高校知识产权贯标工作差异之浅见

于潜(原文刊载于《中国发明与专利》2014年第5期 19)

随着《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彻工作的推进,作为首批贯标辅导机构,我们对很多企业的知识产权工作状态有了深入的了解。而部分高校的主动参照执行,也给了我们比较企业与高校贯标工作差异的机会。具体包括以下几点。

1.企业重管理,高校重教育

对于大部分企业来说,“全体员工”已经能够涵盖所有被管理对象,流程易于有效执行,建立合法有效的知识产权管理、劳动关系管理、保密管理、竞业禁止管理流程和体系,并切实执行,即可作为贯彻知识产权管理标准的核心内容。

但对于高校来说,教师、职工、学生,编内、聘任、来访,主校、分校、校企分类繁杂,高校的制度中关于适用对象的说明就经常需要数百字的篇幅,仅仅依靠管理难以真正全面覆盖。加强知识产权教育,既能普及常识,也能激发学生主动维护母校知识产权的意识,理应更加被充分的重视。

2.企业靠授权,高校靠体系

在企业里,效益是最重要的考核标准,没有充分的授权,就很难让基层产生贯彻知识产权管理的热情。继而无法发挥作用,更将进入被忽视的恶性循环。企业的最高管理者是否参与贯标工作,对最终的效果影响很大。

在高校中,所属院系、研究所,甚至实验室、中心已经在某些方面自成一体。加强对各单位主管领导的宣传,建立有统有分的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应当是更好的选择。

3.企业注阶段,高校注类别

企业在立项、研发、采购、生产、销售和售后过程中都可能创造知识产权,或者面对知识产权问题。然而,目前大部分企业仍仅将知识产权工作与研发相挂钩,浪费智力成果和遭遇知识产权风险的几率很大。因而在贯标工作中帮助企业理顺不同经营阶段中的知识产权工作内容,应当成为一项重点。

高校的科研与创新工作普遍在学科门类或者成果形式方面广于一般企业。专利、著作权(含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等不同类型的知识产权往往同时存在;商标、商号、服务标记等无形资产也常常价值不菲;甚至植物新品种,与遗传资源、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关的一些相对少见知识产权类型也要一并管理。所以,对高校来说建立有效、全面的分类知识产权管理体系非常必要。

4.企业适计划,高校适激励

企业的研发工作一般计划性较强,资源投入高度可控,确保知识产权方针、目标、计划的准确性,效果显著。高校的科技创新具有一定的随机性和自主性,不易形成统一的方向,合理的激励和分配机制更为关键。

5.企业疏维护,高校疏评估

在很多企业中,专利是唯一被关注的知识产权,但依然频现只申请不维护的现象,其他知识产权更是被分散到不同部门无序的管理。高校的知识产权则普遍缺少评估依据,难以有效判断。这分别是各自知识产权工作中急需加强的环节。

6.企业欠战略,高校欠风控

不可否认在很多企业的资料中都有名为“知识产权战略”的文件,然而,这些“战略”大部分都只能被称之为目标,与真正的知识产权战略的概念风马牛不相及。而高校在知识产权风险意识方面一般尚存在着不注意侵权可能性的问题,风险控制的合理性就更无从谈起。贯标辅导机构理应在标准之外主动承担起更多的普及责任。

知识产权贯标工作是一项新的事务,我们也在摸索前进。上述浅见希望能给正在从事这项工作的同仁带来一些提示,共同推动贯标辅导工作的不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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