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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形用户界面的外观设计专利保护

 刘利宾 路浩知识产权联盟

1、GUI概念及申请概况

   图形用户界面(Graphic User Interface, 简称GUI)一般是指产品显示装置上以图形方式显示的界面,于2014年5月1日正式在中国获得保护。GUI的应用领域包括计算机、手机、电器、仪器、仪表、工业设备、电子乐器等等。设备专用界面、通用操作系统界面、应用软件界面、网页应用界面、图标界面是受保护的,而游戏界面以及与人机交互无关或者与实现产品功能无关的产品显示装置所显示的图案是不受保护的,例如网站网页图文排版、电子屏幕壁纸(及屏保动画)、开关机动画。

   从2014年5月1日给予GUI外观设计专利保护以来,申请人提交GUI类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积极性很高,2015年10月份的GUI类专利公开量为399件。2014年5月至10月,GUI类专利申请的类别分布如图1。从图形用户界面所应用的产品领域来看,大多数专利申请是包含图形用户界面的手机或包含图形用户界面的电脑,两者所占比例高达67%,这与目前GUI设计在手机和电脑领域较为活跃的现状一致。

   2、申请文件及审查规则

   在准备GUI专利申请文件时,应注意,产品名称应包括“界面”关键词,比如带图形用户界面的复印机、手机的应用软件界面。不能单单以所涉及的图形用户界面内容、图形用户界面的物理载体或者过于上位的词语作为产品名称。在提交产品视图时,应注意提交整体产品外观设计图。如果申请人要求保护混合视图的色彩,则不能提交绘制与渲染的混合视图。只有在不要求保护色彩时,才可提交混合视图。

   在目前外观设计整体保护的原则下,涉及GUI的相似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判断原则也是整体观察、综合判断,即要求实体产品和GUI设计都应具有一定的相似性。实践中,部分申请人为了尽可能扩大权利的保护范围,选择将同样的GUI设计与不同的实体产品设计结合提交相似外观设计申请。对于此类申请,如果实体产品的设计相似,则可以作为相似外观设计进行合案申请;如果实体产品的设计差别较大,将不满足相似合案申请的条件,审查员会因此要求申请人分案申请。

   动态用户界面中的某些帧的界面能满足人机交互或者能实现产品的功能,申请人可以选择将这些帧单独申请专利保护。如果想在一件专利里同时保护多个帧,又希望这些帧都能单独主张权利,在满足单一性的授权条件下,可以以相似外观设计合案申请的方式在一件申请中提出。

   虽然《专利审查指南》中有明确规定,但客体判断在某些方面确实有一定的困难,例如网站网页的图文排版与网页应用的判断,游戏画面与软件界面的判断等。为保证专利申请能够获得授权,外观设计能够得到有效保护,申请人应当在准备专利申请文件过程中,尽可能通过图片或者照片,以及简要说明清楚地表达GUI的设计、用途、交互方式等信息,便于审查员判断,避免在客体判断方面出现不确定性。

   部分申请人可能会认为游戏画面和软件界面不好区分,在实际审查中,审查员将会根据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产品名称、图片或者照片以及简要说明,结合GUI设计领域的常识,综合判断所示图形用户界面属于游戏界面还是软件界面。

   目前GUI类专利申请中,文字部分的表达五花八门,有的申请删除了文字部分,通过参考图或者简要说明的形式加以说明;有的通过示意性的文字加以说明,例如“标题”“分类”等;有的保留了原始的文字信息。GUI类申请的文字部分,应当满足清楚表达的要求,在实践中可以参考包装袋类产品文字部分的处理。目前外观设计专利虽然不保护文字的字音和字义,但文字是构成界面设计的重要部分,字体、大小设置不同、段落排版不同,会影响界面整体视觉效果的表达,因此在提交专利申请时,为满足清楚表达的要求,具体的文字内容可以不必删除。但需要注意的是,申请中文字部分将作为专利文本向公众公开,里面不应当含有不合适的文字内容。

   3、专利审查指南相关内容

   【专利审查指南第一部分第三章第4.2节第三段之后增加一段】就包括图形用户界面的产品外观设计而言,应当提交整体产品外观设计视图。图形用户界面为动态图案的,申请人应当至少提交一个状态的上述整体产品外观设计视图,所提交的视图应当能唯一确定动态图案中动画的变化趋势。

   【专利审查指南第一部分第三章第4.3节第三段第(6)项之后增加一项】对于包括图形用户界面的产品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必要时说明图形用户界面的用途、图形用户界面在产品中的区域、人机交互方式以及变化状态等。

   【专利审查指南第四部分第五章第6.1节第二段第(4)项之后增加一项】对于包括图形用户界面的产品外观设计,如果涉案专利其余部分的设计为惯常设计,其图形用户界面对整体视觉效果更具有显著的影响。

   4、具体案例分析

   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就可以定义为“用于手机的图形用户界面”或者“带有图形用户界面的手机”。界面用途是手机的操作系统界面,设计要点在于屏幕中的图形用户界面,手机为现有设计。该主视图是最能表面本外观设计要点的图片或照片。

   该外观设计名称可为“带操作系统界面的手机”,产品用于运行程序及通讯。设计要点在于屏幕中的图形用户界面内容。界面用途:主视图和变化状态图1显示的界面为从主界面点击图标进入媒体播放器的动态界面,变化状态图2为媒体播放器的界面。主视图为最能体现设计要点的视图。

   5、总结

   目前,具有人机交互设计的产品越来越多,相信将来这方面相关的专利申请会越来越多。2015年12月2日,《专利法修订草案(送审稿)》(简称草案)公开征求意见,草案对外观设计的定义做出了修改,外观设计可以保护产品的整体或者局部,有可能在将来GUI可以不结合产品而单独受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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