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德里商标注册特点

(1)自注册日起,国际注册具有同申请人在每一个被指定国家进行通常国内申请的同等效力。除非此商标的保护要求在被指定国家内被依照其国内法律于规定时限里被驳回,否则,此国际注册等同于在被指定国家的国内注册。
       (2)马德里体系下的国际注册可被视作多个国内注册,因为它同时可在多个国家内产生效力。因此,国际注册的后期管理任务,如对每一相关指定国家的续展、转让等,将通过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国际局的单一简单操作而得以大大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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