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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白皮钢卷产制产品钢卷的冷轧连续生产线无效案

发明创造名称:以白皮钢卷产制产品钢卷的冷轧连续生产线
无效宣告请求人: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齐胜杰 北京路浩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专利代理人
专利号:ZL200710142572.3
申请日:2007年8月29日
授权公告日:2010年10月13日
法律依据:中国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决定要点:
        如果一项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相对于现有技术的区别技术特征已被一份属于同一技术领域的现有技术明确公开,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显而易见地预见到该技术特征为现有技术带来的技术效果与其在该权利要求所要保护的技术方案中所产生的技术效果相同或无实质性差别,则认为该现有技术给出了明确的技术启示。
一、争议专利的权利要求为:
        1、一种以白皮钢卷产制产品钢卷的冷轧连续生产线,其特征在于其依序包含一座解卷电焊设备、一座第一积料调节设备、一座冷轧设备、一座除油设备、一座第二积料调节设备、一座退火酸洗设备、一座第三积料调节设备、一座调质轧延设备、一座张力整平设备、一座第四积料调节设备,以及一裁剪收卷设备;
        该座解卷电焊设备,其具有一台将该白皮钢卷解卷成一钢带的解卷装置,及一台在该钢带前端焊接前一钢带尾端的焊接装置;
        该座第一积料调节设备,具有多数可以相对位移而使该钢带以对应于下一设备的作业速度往下一设备输送的张力辊装置;
        该座冷轧设备,具有多数台成串列式设置以冷轧该钢带成预定的体积厚度的冷轧机;
        该座除油设备,清除经过冷轧的钢带表面的轧延油;
        该座第二积料调节设备,具有多数可以相对位移而使除油后的钢带以对应于下一设备的作业速度往下一设备输送的张力辊装置;
        该座退火酸洗设备,依序具有一台包括多数温度区间以对除油后的钢带进行温度退火的退火装置,及一台依序以电解及酸洗方式去除退火后的钢带的锈皮的电解酸洗装置;
        该座第三积料调节设备,具有多数以相对位移而使去除锈皮后的该钢带以对应于下一设备的作业速度往下一设备输送的张力辊装置;
        该座调质轧延设备,具有多数高光泽度的工作辊而可以借轧延转印而赋予表面无锈皮的钢带光泽度的轧延装置;
        该座张力整平设备,具有一组包括多数间隔排列设置的弯曲辊与一反弯曲辊而可整平调质轧延后的钢带的整平装置;
        该座第四积料调节设备,具有多数以相对位移而使整平后的钢带以对应于下一设备的作业速率往下一设备输送的张力辊装置;
        该座裁剪收卷设备具有一裁切掉焊道的剪切装置,及一将裁切后的钢带收卷成该产品钢卷的卷收装置。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以白皮钢卷产制产品钢卷的冷轧连续生产线,其特征在于其中所述的冷轧设备的多数台冷轧机是成Z字型串列设置,而使钢带轧下率达到50%~70%,且使经过轧延后的钢带厚度薄至0.3mm。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以白皮钢卷产制产品钢卷的冷轧连续生产线,其特征在于其中所述的除油设备依序包括一块可喷出碱液清洗该钢带的碱液喷洗区、一块以水冲洗该钢带的水洗区,及一块以热空气干燥清洗后的该钢带的干燥区。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以白皮钢卷产制产品钢卷的冷轧连续生产线,其特征在于其中所述的退火装置包括一个温度在1000℃~1200℃的主加热区、多数块设置在该主加热区之前并利用该主加热区的热量以热辐射方式加热该钢带的辐射预热区,及一块设置在该主加热区之后并将该钢带的温度降低至不大于80℃且可除去水份的冷却区。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以白皮钢卷产制产品钢卷的冷轧连续生产线,其特征在于其中所述的解卷装置包括两部悬伸心轴解卷机。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以白皮钢卷产制产品钢卷的冷轧连续生产线,其特征在于其中所述的焊接装置包括一部用于1.5mm以上的钢带焊接的电弧型焊接机,及一部用于1.5mm以下的薄钢带焊接的电阻型焊接机。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以白皮钢卷产制产品钢卷的冷轧连续生产线,其特征在于其中所述的张力整平设备还包括一组可以热水清洗整平后的钢带并烘干的清洗烘干装置。
二、决定的理由
        合议组认为:
        (一)关于权利要求1
        由证据1公开的技术内容,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确定:①开卷机可将原料钢卷解卷成一钢带,焊机可将一钢带的前端焊接前一钢带的尾端,开卷机和焊机对应于本专利的解卷电焊设备;②两台“z”型冷轧机可冷轧钢带成预定的体积厚度,其对应于本专利的冷轧设备;③脱脂段可清除经过冷轧的钢带表面的轧延油,其对应于本专利的除油设备;④连续退火炉包括多数温度区间,以对除油后的钢带进行温度退火,连续退火炉之后依序为分别以电解及酸洗方式去除退火后的钢带的锈皮的电解酸洗段和化学酸洗段,连续退火妇、电解酸洗段、化学酸洗段对应于本专利的退火酸洗设备;⑤平整机可对退火后的钢带进行轧延以达到调质的目的;⑥拽矫机包括多数间隔排列设置的弯曲辊与一反弯曲辊而可整平调质轧延后的钢带,其对应于本专利的张力整平设备:⑦分卷剪可裁切掉焊道,卷取机可将裁切后的钢带收卷成产品钢卷,分卷剪和卷取机对应于本专利的裁剪收卷设备;⑧将证据l中的2号活套、3号活套、4号活套、5号活套分别与本专利的第一积料调节设备、第二积料调节设备、第三积料调节设备、第四积料调节设备对应比较后可知,它们的结构及所处工艺位置相同,功能和作用基本对应。
        将本专利权利要求l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证据1公开的上述内容比较后可知,两者的区别特征在于:(1)本专利的调质轧延设备具有多数高光泽度的工作辊而可以借轧延转印而赋予表而无锈皮的钢带光泽度,而证据1未明确公开平整机的工作辊具有高光泽度;(2)本专利生产线以白皮钢卷入料,而证据1是以黑皮钢卷入料,在冷轧工序之前设置有破鳞机、抛丸机、预酸洗段等用于处理氧化皮的设备。
        证据2公开了上述区别技术特征(1)。
        证据3给出了“选择白皮钢卷作为冷轧不锈钢生产线的入料对象,可以提高全线稼动率,提升产品表面质量”的技术启示。
        本领域技术人员在证据1的基础上结合证据2、3公开的上述技术内容,不需要付出创造性劳动即可得到权利要求1所要保护的技术方案,权利要求1不具有创造性。
        (二)关于权利要求2
        证据l公开了权利要求2的附加技术特征“所述的冷轧设备的多数台冷轧机是成Z字型串列设置,而使钢带轧下率达到50%~70%”,两者的作用相同。而“使经过轧延后的钢带厚度薄至0.3mm”是木领域技术人员根据设计要求或对产品应用场合的要求而对其尺寸作出的常规技术选择(参见证据7)。
        (三)关于权利要求3
        权利要求3的附加技术特征“以热空气干燥”是本领域的常规技术手段,其余附加技术特征被证据5公开。
        (四)关于权利要求4
        证据5公开了权利要求4中的大部分附加技术特征,“利用主加热区的热量以热辐射方式预热钢带”属于本领域的常规技术手段(参见证据10)。
        (五)关于权利要求5
        权利要求5的附加技术特征是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参见证据8)。
        (六)关于权利要求6
        权利要求6的附加技术特征是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参见证据9)。
        (七)关于权利要求7
        证据2公开了在张力平整机之前设置清洗设备和干燥设备的工艺,而将以热水进行清洗的清洗烘干装置设置在张力平整设备之后属于本领域的常规技术手段。
三、决定
        宣告第200710142572.3号发明专利权全部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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