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和欧洲专利局(EPO)将启动一个类似于“专利审查高速公路”(PPH)的试行项目,加快两局专利申请审批速度。该项目是EPO迄今为止参与的第一个PPH类型项目。
EPO副局长兼法律/国际事务部负责人Manuel Desantes表示,由于EPO与USPTO和JPO(日本专利局)的申请程序存在差异,因此一直对参与类似国际项目踌躇不决。EPO向申请人出具检索和书面意见报告的时间为6个月左右,而USPTO完成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需耗时25个月,JPO甚至更长。因此,EPO认为为了让其申请符合PPH的条件,提高该系统的效率,提供检索和书面意见已经足矣,而无需准予授权的文档。该试行项目定于2008年9月启动,但目前两局仍就向USPTO提交的首次申请在哪个阶段可转交EPO审查员等细节问题进行磋商和规划,其中一种可能性是USPTO发出第一份审查意见通知书之际。
与此同时,美国、日本、韩国、英国和加拿大专利局间的一系列专利审查试行项目已在运作当中。根据双边PPH项目,收到其中一局审查报告的申请人可向另一局对相应专利申请提出加速审查请求,以此提高两局的审查效率。EPO一直对PPH热情不足。这主要归因于部分欧洲专利组织成员国担心高度工作共享有可能影响EPO在专利质量方面享有的声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