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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德里议定书缔约方名单  可以申请国际注册的商标
 通过马德里体系在美国注册商标应注意事项  何为领土延伸?
 注册后如何办理各种变更事项?  申请商标国际注册的主体有哪些?
 办理商标国际注册的基本程序  “马德里”国际注册的好处是什么?
 国际注册的注册证和有关国家的保护关系  “协定”与“议定书”的不同
 什么是优先权请求?  “马德里”协定与议定书的缔约方
 国家基础注册或注册申请与国际注册申请内容的一致性

什么是优先权请求?

    优先权是指在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以下简称“巴黎公约”)成员国中,某一申请人向两个国家分别提出过同一商标注册申请,该申请相隔时间若不超过六个月,可用第一次的申请日期作为第二次的申请日期,以取得优先申请的权利。“马德里联盟”成员国均为“巴黎公约”成员国,因而适用优先权。
    如我国某一申请人于1993年10月10日向中国商标局提出商标国内注册申请,继而又于1994年3月7日向德国商标主管机关就同一商标提出国际注册申请,那么该申请人便可要求优先权,以第一次1993年10月10日的日期作为第二次的申请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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